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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[鼓励类减免税设备]

  • 服务标题:第一部分 二、我国关税减免的沿革
  • 服务简介: 早期雏形:我国最早的关税减免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,当时主要是对进口科教用品实行免征关税优惠。 1979年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进口税收优惠。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,许多优惠政策已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。从1993年起,先后对特定减免税政策进行了四次大的调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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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 早期雏形:我国最早的关税减免出现于20世纪50年代,当时主要是对进口科教用品实行免征关税优惠。

     

    l 1979年在改革开放过程中逐步形成的进口税收优惠。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,许多优惠政策已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。从1993年起,先后对特定减免税政策进行了四次大的调整。

    l 其中最重要的是第四次税收优惠政策调整。自1998年1月1日起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,除规定不予免税商品外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征值税。国发1997(37)号文是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的一个基础文件,是目前减免税审批的主要依据。具体特点为:

    l 1、减免税政策涵盖面广,既包括利用外资项目,又包括内资项目;既包括技改项目,又包括基建项目,还包括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等。

    l 2、优惠政策实行地区统一,不再划分经济特区,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、高新技术区和其它地区,凡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国家鼓励发展项目进口的设备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

    l 3、免税的商品有所限制,对国内能够生产、已有国际竞争力的设备,国家不再给予税收优惠,国家对内资和外资项目分别制定了《不予免税商品目录》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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