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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险品的储存和运输|危险品进口代理

文章出处:网责任编辑:作者:人气:-发表时间:2013-07-04 17:29:00

   危险品的储存|危险品进口代理|化工产品进口代理

  危险品的储存,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《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》的规定,并应分类分级专库存放。

  仓库内危险品的堆放,应符合下列规定:

  一、危险品堆垛间应留有检查、清点、装运的通道。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0.7m;运输通道的宽度不宜小于1.5m。

  二、成品、半成品堆垛的高度,不宜超过1.5m;成箱成品不宜超过2.5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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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危险品的运输,应采用带有防火罩的汽车运输。不宜采用三轮车,严禁用畜力车、翻斗车和各种挂斗车运输。

  危险品生产区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中心线,与各类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
  一、 距A级建筑物不宜小于20m;

  二、 距C级建筑物不宜小于15m;

  三、 运输散露危险品的道路中心线距有明火或散发火星的地点,不应小于35m。

  危险品生产区和危险品总仓库区内汽车运输危险品的主干道纵坡,不宜大于6%;用手推车运输危险品的道路纵坡,不宜大于2%。

  机动车在A、C级建筑物门前装卸作业时,宜在2.5m以外处进行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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